二、关于录取
(一)2012年我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150名。研究生录取工作要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提高研究生新生质量;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依据专业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1、学术型: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40%]+复试成绩[(复试专业成绩×60%+面试成绩×40%)×60%]
2、专业学位: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业务1+初试业务2)/3×40%]+复试成绩[(复试专业成绩×60%+面试成绩×40%)×60%]
复试专业成绩及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60分以上为合格;外语复查考试成绩以不低于国家规定英语分数线(34分)为合格。参加复试并达到政审合格的考生,按专业总成绩排名录取,由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
三、研究生复试的内容与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审查、专业考试、外语复查(含笔试、听力、口语)和体检,通过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确保录取质量。
(一)思想政治审查主要审查考生单位对该生思想政治情况鉴定材料。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函调审查考生档案。
(二)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着重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专业考试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安排。
专业考试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时间一般以半小时为宜,笔试时间每门不少于三小时。特别注意的是,所有专业面试要全程录音或录像,技能表演类专业考试要全程录像,以备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抽查。
(三)外语复查(笔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由研究生处负责,统一安排。为强化复试考核,加强对复试考生外语的考查,我院2012年外语笔试采取A、B卷的形式,以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
(四)学院保健科负责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体检。
(五)研究生复试报到时间为4月13日(周五),4月14日— 17日进行专业考试。
四、组织落实
(一)成立2012年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督查组、工作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各二级学院亦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和督查组,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及现场巡视。
(二)成立思想政治考核小组审查学生档案及相关情况。
(三)各学科专业复试、面试及加试(含命题、制卷、考务及考场安排、评卷工作),均由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
笔试考试要按照保密规定,严格试卷管理,考试结束后,由各二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统一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有试卷分科进行清点,并密封答卷封面的考生编号、姓名等信息,所有复试试卷须由两名老师共同保管,确保试卷的绝对安全,严防泄密、失密事件发生。评卷教师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严格遵守阅卷程序,认真贯彻公正、准确的原则。评卷结束后,应即时交研究生处保密室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