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学[2012]1号《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我院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关于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的有效方式。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15 分,政治、外语不低于34分 ,业务课不低于51 分,达到上述各科目分数的考生,具备了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要求,全部准予参加复试。
(二)复试名额的确定
依据2012年的国家分数线标准,我院上线生218 人(其中学术型:艺术学理论20 人,音乐与舞蹈学 54 人,戏剧与影视学33人,美术学 27人,设计学35人;专业学位:音乐15 人,美术26人,艺术设计8人)。上级批准我院2012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150名(其中学术型计划101人,专业学位计划49人),接收推免生54名(其中学术型33人,专业学位21人),统考招生计划96名(其中学术型68人,专业学位28人)。
我院96名招生计划拟分配如下:预留13名(学术型10名、专业学位3名,含调剂生5名)支持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为学校学科建设优化生源结构,保证招生质量,除新上专业外,校内各学科研究方向不得进行横向调剂,相同研究方向可由学术型调入专业学位。部分没有上线生源的专业方向可接收校外调剂生(拟5名),调入考生的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83名计划考虑各二级学院上线生源数,拟分配如下:艺术文化学院8人,音乐学院与音教学院21人(含专业学位7人),舞蹈学院6人,戏剧学院2人,戏曲学院1人,传媒学院10人,美术学院20人(含专业学位12人),设计学院15人(含专业学位6人)。复试名单上网公示。
(三)关于同等学力与跨学科考生的复试
同等学力资格与跨学科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得与复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不少于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四)关于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我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在上线生空缺专业调剂部分非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优秀考生参加复试。调剂考生需符合国家调剂基本条件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调剂考生一般应为本科毕业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毕业生或为艺术专业院校毕业生;
(2)调剂考生的报考单位一般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
(3)所有专业均不接收专升本、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4)调剂考生成绩须符合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国家线及我院复试基本要求。
考生调剂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信息系统于4月2-5日开放,5日中午十二点关闭,研究生处与二级学院协商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并发出复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