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考试院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的复试工作管理,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经学校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者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调整学位类型结构、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原则,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校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监督电话:58291337,58291312。
3、学校研究生招生办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复试报到、资格审查、英语笔试、录取等工作。
4、在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学院成立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专业学科带头人、专家及研究生教务干事等人员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5、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办法,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6、各学院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小组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各专业复试小组要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人数
学校根据各学院科研经费、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数、导师数以及研究生就业等情况下达招生计划,计划分为学术型计划和专业型计划。各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招生计划,不能突破招生计划限额。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在4月9日17点之前没完成的,由学校重新分配。每位导师招生数执行学校有关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行差额复试、选拔优秀人才的要求,让更多考生有机会参加复试,决定扩大差额复试力度,复试人数在招生计划的1.2-1.5倍之间由各学院确定。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以及学科特点合理安排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并及时公布各专业的拟招生人数与复试人数及复试名单。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