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苏州大学。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护理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医学影像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法医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身高要求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82米、女生不低于1.70米;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手指无残缺,听觉无失聪。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须参加由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其他专业,因本校外语教学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4、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考生所报专业涉及所在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统考(或联考)需成绩合格。
5、享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录取政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通过并经公示后无异议方可报考。
五、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录取。
2、我校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录取。
3、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方法:
(1)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3)进档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排序。对于同分考生,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结合考生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4)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4、艺术类专业录取方法:
(1)除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外,其他专业均要求英语不低于70分(按150分制折算);艺术设计学专业还要求语文不低于90分(按150分制折算)。
(2)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码媒体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插画)、艺术设计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校考专业成绩×100%+文化成绩×100%”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
(4)报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码媒体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插画)、艺术设计学专业,且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全国前20名的考生,进档后给予文化成绩20分的优惠,即以“校考专业成绩×100%+(文化成绩+20)×100%”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