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录取方法:
(1)考生须在所在省份单独设置的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如所在省份未设置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将我校填报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
(2)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一批次(重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上,进档后,对于优秀等级者,我校满足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对于合格等级者,在实际投档成绩上加20分后按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的专业安排办法录取,如专业服从调剂,经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我校确保录取。
6、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定向就业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我校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录取。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我校录取新生实行完全学分制,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各类专业每学年预收学费为:艺术类专业6800元/人,园林(城市园林)、园艺(城市园艺)专业2500元/人,其他专业4600元/人,学年结束时学费按学分分学年结算。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2、为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并为其成才提供更好条件,我校制定了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
3、我校每年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顺利入学;同时,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为主的“六位一体、联动助学”保障机制,努力实现资助体系奖优助贫的价值理性和人文关怀,激励广大学子成长成才。
七、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及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我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和发行的招生资料上查询。
八、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九、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
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9
传 真:0512-67507942
电子邮箱:zsb@suda.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suda.edu.cn
招办网址:http://zsb.suda.edu.cn
十、其他
本章程由苏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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