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五中学2012年艺术班招生方案
为更广泛地招收具有良好艺术素质的学生,推进学校发展,温州市第十五中学艺术班将于2012年面向全区自主招收音乐专业20名(含合唱)和美术专业20名。具体招生方案如下:
一、 招生对象
思想品德优良、身体心理健康、学习刻苦,具有一定艺术特长,并有志于向高等艺术院校发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一)报名要求
报名学生于5月20日至25日到温州市十五中学招生办公室(教务处)报名,报名时携带户口本、就读学校学籍证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正面免冠单寸照片2张以及初中阶段艺术获奖、艺术特长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0577- 86525082
(二)测试要求
1.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不再单独举行文化综合素质测试,而以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成绩为依据。
2.艺术专业能力测试:
音乐专业测试时间:
2012年6月16日(周六)上午8:30开始
音乐专业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美术专业测试时间:
2012年6月16日(周六) 上午8:30---11:00 素描
下午13:30---16:00 色彩
美术专业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取方法
(一)根据文化综合素质和艺术专业能力两项测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40名,并报龙湾区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备案。
(二)考生报考高中的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温十五中,音乐、美术专业成绩不低于150分且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温十五中高中公费生录取分数线25分,按学业考试成绩+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艺术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若考生的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语数英三科成绩总分录取。艺术班考生录取在龙湾区公办高中特长生录取后进行,录取名单经区中招办审核同意,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附件:
2.温州市第十五中学2012年艺术班美术专业测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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