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学理念:
学校以“具备良好艺术气质的阳光少年”为培养目标,坚持“以艺启智”的教育方法,在夯实文化课的基础上,开设美术、声乐、器乐、舞蹈、表演等艺术专业校本课程,经过三年的培养,让学生成为具有艺术特长、心理健康、文化功底扎实的阳光少年。
二、招生对象:有艺术特长、艺术潜质的温州市(包括各县市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政策:
1、我校可与温州外国语学校或温州市绣山中学兼报。
2、测试内容:绘画、书法、声乐、器乐、舞蹈、表演等自选一项。
3、录取方式:根据艺术专业测试择优录取。
4、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为公费生,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同等待遇。
温州市艺术学校
2012年5月18日
【点此查看:浙江省更多中小学音乐特长生招生考试更多信息】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