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一)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四)校园剧(课本剧)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要求
1、艺术表演节目类同一节目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2、艺术表演节目类原则上在2011年全县中小学生迎新年文艺汇演二等奖以上的节目中选取,有基础的学校愿意将节目送市参赛的,可向体卫艺股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6日。
3、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每个节目单独刻录,一式两份。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县(市、区)及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名、学校名称。
(二)艺术作品报送要求
1、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同类作品每人限交一件,每件作品限报一名指导教师。所有作品可以进行简单的装裱(尤其是书法作品要装裱),但一律不准装框。作品背面右下角用标签(见附件2)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年龄、参加组别、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指导教师。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出空白并署名。
2、艺术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4月15日。请各校统一收集作品、分组别填写登记表(见附件3)并分组整理上报。
3、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