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时间安排
本届展演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各学校要根据县局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第一阶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为基层开展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活动的局面。要利用校园文化艺术节、元旦、春节等节日组织大型艺术活动,为学生搭建展示艺术风采的平台。
2、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4月中下旬县教育局、青少年活动中心将对各基层推荐的优秀节目、作品进行下乡评审指导,具体日程另行通知。4月底前,县局对筛选的优秀节目、优秀作品集中进行展演、展示,评比结果计入本单位总分。
第二阶段(2012年5月-6月),为市教育局专家组实地检查评比阶段。在听取活动开展情况,通过专场汇报演出和作品展览进行优秀节目、作品以及艺术教育论文的评选,并进行市级表彰。
第三阶段(2012年7月),为市级优秀节目、作品上报阶段。市局选拔优秀艺术节目进行集中汇演、指导、录像,连同优秀艺术作品、艺术教育论文一并上报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第四阶段(2012年8月—9月),参加省级艺术展演阶段。(详见市局活动方案)
六、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学区)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二)报送节目和作品的数量。
各单位报送艺术表演节目(集体节目)2个。参加单位为:县直学校、乡镇学区,其中以下单位须含以下形式(数量),祁县中学须含合唱1个、祁县二中须含舞蹈1个,祁县三中须含课本剧1个、祁县示范小学须含课本剧1个、祁县实验小学含舞蹈1个、祁县第三小学须含合唱1个,其余单位节目形式自选,东观高中、县直幼儿园报1个艺术表演节目,校外艺术教育机构、民办学校自愿参加。另每单位需布置优秀艺术作品展室1个(幼儿园除外)。
(三)各单位报送的节目中,要以集体项目为主。学校艺术表演节目报送的时要注明所在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并报节目剧本3份,否则不予评奖。
(四)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在作品背面或另附标签上注明所在市、县、学校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X宽),创作时间。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正面不要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否则不予评奖(标签在邮箱中下载)。
(五)报送的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凡获奖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组委会有权使用和发表(包括制作光盘、编印画册以及用于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不支付演出者和作者报酬,演出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
七、奖项设立
本届展演活动设以下奖项:
(一)优秀组织奖:设单位优秀组织奖。
(二)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节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各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指导教师奖:获得等级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
(五)优秀创作奖(市级):为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给予优秀创作奖。
(六)艺术教育论文奖(市级):设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八、组织工作
1、县教育局成立祁县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2、各单位要成立展演活动组委会,加强领导,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订本地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集中展演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
3、各单位要由主要领导负责,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未尽事宜,由县第四届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