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对象:
已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且未填报民办高中志愿,具备报名条件,同时自愿在高中三年期间以艺术、体育、创造发明为专业或发展方向,自愿接受本校的艺术、体育、科技创新专业培养和管理的2012年上学期初三年级在籍在校学生。
二、优惠办法:
见株洲市教育局“株教通字〔2012〕45号文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见株洲市教育局“株教通字〔2012〕45号文件”(详见附件1)。
四、招生计划及项目:
1、招生计划:
艺术、体育特招生、科技创新和特长生招生总额不超过我校今年高新招生计划数的15%。
2、招生项目:
(1)艺术类:音乐[器乐(西乐、民乐)、舞蹈、声乐],播音主持,美术(西画、国画、书法)。
(2)体育类:田径、羽毛球、乒乓球、足球
(3)创造发明类
五、认定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9—20日
2、报名地点:株洲市二中教务科
3、联系人:颜真权(电话:13762399096 28839209)
4、报名所需材料:
①学生本人学籍号、综合素质评定结果;
②艺术、体育、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集体项目主力队员以及无获奖证书的学生需交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证明和公示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学校证明公示材料由我校留存备查;
③考生自备2张1寸免冠标准近照用于办理《参考证》和存根。
5、报名程序:
①审查报名材料;②填写报名表; ③登记报名、发放《特招(特长)生测试参考证》
(二)测试:
1、时间:6月21日
2、测试办法:
各专业测试命题以《测试标准》为依据。
考场实行全封闭,美术类为一组;音乐类分声乐、器乐、舞蹈三组;体育类分田径、羽毛球、乒乓球、足球四组;科技创新类为一组进行测试。
3、测试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三)认定:
1、6月27日公布拟录特招生、特长生名单;
2、中考成绩公布后,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认定。
(四)录取:7月8日在本校公示
六、组织机构和工作纪律
1、艺术特长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辉
副组长:陈 嵩
纪 检:肖 翔 黄国雄
成 员:徐 涛 颜真权 曾团芳 欧阳少辉 刘鑫灿
2、严肃认定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相关规定组织各项工作。
株洲市第二中学
201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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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