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学校及项目
2010—2012年度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009—2012年度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以及根据《海珠区中小学特色项目培养办法》(海教〔2009〕195号)、《关于认定海珠区第一批特色项目重点学校与网点学校的通知》(海教办〔2010〕44号)认定的“特色项目重点学校”,市教育局根据特色学校布局及学校特长生培养情况已审核批准的体育或艺术特色学校。
二、招生范围
各招生学校原则上在本区内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市第五中学可面向全市招收足球特长生(招收外区足球特长生时,需一生一报进行审批),市西关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排球特长生,市三中面向全市招收毽球特长生,市四中面向全市招收民乐特长生,市七中面向全市招收艺术体操特长生,市109中面向越秀、海珠、荔湾区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招生项目依照《二○一二年海珠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表》执行(附件1)。
三、招生指标
(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我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指标按如下原则确定:
广州市为推进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和体育艺术教育课程整体改革,要求各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0%,市体育、艺术重点项目基地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5%。
根据我区特色项目培养方法,我区认定的第一批重点特色项目所在学校,可招收的重点项目特长生招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0%。
(二)特长生一经录取,视为学生本人自愿放弃电脑派位生资格,亦不得参与其他形式的录取。
(三)各学校未招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指标由区教育局安排电脑派位。
四、报名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广州市十二区(县级市)常住户籍和海珠区公办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海珠区户籍和海珠区学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
3.具有海珠区学籍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4.经区教育局审批,已通过海珠区本市跨区生审批并具有海珠区电脑派位生资格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体育特长生报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获得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前六名;区级体育比赛前三名。
2.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
3.海珠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含以上)举办的军事体育“三模项目”(航模、车模、海模)和无线电测向比赛前三名或市级以上比赛前六名。
(三)艺术特长生报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09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市级三等奖以上;或在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区二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
2.参加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少儿舞蹈比赛获铜奖以上;参加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获铜奖以上;第十六届广州亚运会组委会部门专项组织的艺术赛事获三等奖(铜奖)以上;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主办的第十四届、第十五届、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大赛获二等奖(含)以上;体育舞蹈学生报考舞蹈特长项目获奖证书参照体育特长生并需获得市级比赛前六名以上;其它大型国际比赛获银奖以上的获奖队员。
3.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项目如京剧、粤剧、古琴、剪纸等教育部门没有举办相关比赛的艺术活动,如个人艺术水平突出者,可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认定后给予推荐,由区教育局体卫艺科技教育科进行资格审定。
4.管弦乐、民乐、语言艺术项目个人水平特别突出,但未获奖项的,可由本人申请,由所在学校推荐,经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专业教师进行考核,考核专业水平达“优秀”的学生。
(四)同时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学生,只能申报其中一项。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