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我校学生素质教育,为有利于培养创造性的人才,根据蚌埠市教育局2012年《省级示范高中特长生录取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今年我校招收有体育、艺术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共计20人。
具体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朱正虎
副组长:王昆明
组 员:高兆亮 姬秀云黄传松 李 红 徐 敏
二、招生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生自愿原则;择优录取原则。
三、招生项目及条件
(一)项目:根据学校师资力量和办学硬件条件,本校今年招体育和艺术特长生。
(二)条件:
本省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水平;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成绩不低于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录取最低分数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前六名的考生或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集体项目为足球、篮球、排球等3项);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其以上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2、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艺术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的考生或取得安徽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且达到我校要求的等级的考生;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有效。
四、报名及考核
⒈2012年5月18日至5月25日到我校教务处报名;
⒉具备特长生招生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①必须携带获奖证书原件(或艺术等级考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两份;
②户口本原件(必须有)及户口本复印件两份;
③考生本人三张小二寸近照;
④考生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准考证号(由考生学校出具,盖教务处章)。
⒊有几项特长的考生,只能选定其中一项报名,并不能更换;
⒋2012年5月28日上午8:30到我校参加特长生考核,根据考生考核结果确定合格名单;
⒌2012年5月30日将特长生合格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录取条件等基本信息,在我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6月4日将公示无异议的入围名单报市教育局。
五、录取方法
1.经我校考核获得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按照考生本人的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成绩从高分到底分顺序依次确定录取,但不得低于蚌埠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2、录取名额为20名,其中体育和艺术各10名(可互相调剂),报名人数不超过10人,招生人数相应减少1人。
蚌埠四中
201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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