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英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我院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十七条 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学前教育专业不招收调剂志愿的男生。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院在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后,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招生计划完成,我院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对投档考生进行电话征询志愿,考生家长或考生本人声明自愿放弃志愿的,我院予以退档。
第二十三条 我院不设招生代理,对以山东英才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学费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经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学费标准:本科普通类专业:10000元/年;专科普通类专业:6500—7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88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院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设立的其他奖学金。学院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减、缓政策,学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英才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大正示范区英才路2号
邮政编码:250104
北校区:山东济南济阳崔寨
邮政编码:251401
咨询电话:0531—88253000,88253001
传 真:0531—88257501
学院网址:http://www.ycxy.com
电子邮箱:zsbycxy@126.com
招生监督电话:0531-88253123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陆山东省教育厅网站: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gaokao.chsi.com.cn查询。
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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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