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证件号码是指考生报名时填写的身份证号或者军人证号;若身份证号含字母“X”,请输入大写字母“X”。
2).根据教育部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要求,凡须进行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暂未拟录取。
3).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中下旬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邮编为400715或400716的请直接到拟录取院(所、中心)领取。若需更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者,请于6月10日前将本人姓名、考生编号、更改的邮寄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发至邮箱women2011@163.com, 过期不再更改。
4).非应届毕业考生人事档案或委托培养合同凡还未寄到的,暂不发放录取通知书,保留拟录取资格,待相关手续完善后再行发放。应届毕业考生档案毕业后统一寄至我校相关录取学院(所、中心),不影响录取通知书发放。
5).单位同意攻读硕士研究生,且单位要求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在职考生须签委托培养合同,档案可不调入我校,保留在原单位。
6).被我校拟录取的单考生还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及两位专家的推荐信,材料不全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我校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还须提交少民骨干定向协议书,未提交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doc
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doc
7).请于8月初重新登录本查询系统查询本人基本奖学金等级。查询的基本奖学金等级为学校暂拟评的奖助金等级,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后,方可正式获得基本奖学金。根据《关于印发西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西校[2009]306号)要求,基本奖学金仅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津贴。非在职生指无就业单位,人事档案关系在我校,能保证每周至少5个工作日、每天至少8小时在我校或我校建立的专业实践基地从事研究生课程学习及研究等的研究生。若有弄虚作假获得基本奖学金评选资格者,一经查实,将追回所获奖励并根据《西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给予严肃处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新生奖助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协议执行。 咨询电话:023-68254779、023-68253762。
西南大学
201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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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