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大赛组委会由中央电视台有关领导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
2、评委会
大赛评委会由专家评委团、群众评委团等组成。
专家评委团:由来自北京及外地的民乐教授、民乐演奏家、指挥家、作曲家、音乐评论家、文化学者等组成。
群众评委团:由随机抽取的现场观众、民乐爱好者组成。
3、监审组
大赛设监审组,由业内德高望重的资深专家组成。
二、参赛选手
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港澳台地区及海外的职业与非职业中国民乐演奏者均可报名参赛。
三、参赛种类
比赛分为独奏和组合两大类进行。在第三阶段总决赛中还将穿插进行民族民间器乐展演。
1、 独奏类:分为职业组、非职业组,儿童组。凡具有一定普遍性与流传性的中国各民族乐器均可报名。
职业组:年龄不限。凡在地方和部队艺术院团和艺术院校从事艺术表演和艺术教育的从业人员、在演艺公司供职的签约艺人以及以民乐演奏为职业的自由演艺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及海内外人员),可报名参加职业组比赛。
非职业组:年龄不限,除上述人员之外,其他具有民族器乐专长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及海内外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非职业组比赛。另外,职业和非职业演员合演的节目,职业演员占半数以上的(含半数)认定为职业组,反之亦然。
儿童组:以法定儿童年龄为标准,凡年龄在12周岁(2000年1月1号以后出生)以下的、具有民族器乐演奏专长的儿童,均可报名参赛。
2、组合类:以下三种组合形式均可报名参赛——
①、以中国传统民族乐器为编制,可演奏任何音乐风格的乐器组合;
②、以中国传统民族民间乐器为编制,以演奏民间、地方乐种、戏曲、曲艺为内容的传统器乐组合;
③、在传统乐器组合编制中加入其它乐器及形式的器乐组合。
凡参加组合类比赛的选手,不限年龄,不分职业和非职业。每组参赛人数规定在2-15人以内。
四、比赛奖项
1、独奏类:
职业组:共计18个奖项;
设2012CCTV民族器乐电视大赛职业组总决赛冠军、亚军、季军。
设2012CCTV民族器乐电视大赛职业组拉弦类小组赛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设2012CCTV民族器乐电视大赛职业组弹拨类小组赛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设2012CCTV民族器乐电视大赛职业组吹管类小组赛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设2012CCTV民族器乐电视大赛职业组打击类小组赛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设2012CCTV民族器乐电视大赛职业组其它类小组赛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非职业组:共计18个奖项;
设2012CCTV民族器乐电视大赛非职业组总决赛冠军、亚军、季军。
设2012CCTV民族器乐电视大赛非职业组拉弦类小组赛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设2012CCTV民族器乐电视大赛非职业组弹拨类小组赛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设2012CCTV民族器乐电视大赛非职业组吹管类小组赛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设2012CCTV民族器乐电视大赛非职业组打击类小组赛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设2012CCTV民族器乐电视大赛非职业组其他类小组赛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儿童组:共计3个奖项。
设2012CCTV民族器乐电视大赛儿童组冠军、亚军、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