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促进普通高中办学特色的形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3、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
1、体育类:田径、游泳、武术、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棋类(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
2、艺术类:器乐、声乐、舞蹈、绘画、书法等。
3、科技类:青少年科技创新、少年科幻画、青少年信息学、个人网页制作。
三、招生条件
(一)体育类
在初中阶段获省教育厅主办或者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共同主办的体育比赛单项前八名的队员或团体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在初中阶段获市教育局主办的体育比赛单项前三名或团体前二名的主力队员。
(二)艺术类
在初中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的艺术展演活动三等奖以上;在初中阶段获省教育厅主办的艺术展演活动二等奖以上;在初中阶段获市教育局主办的艺术展演活动一等奖。
(三)科技类
在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一、二等奖;在初中阶段获“青少年信息学”竞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一、二等奖;在初中阶段获“少年科幻画”竞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一、二等奖;在初中阶段获“个人网页制作”比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一、二等奖。
四、指标
各省示范高中招收各类特长生,每校每类不超过5人,特长生计入各省示范高中公费计划生指标。
五、特长生资格
1、池州市户口;
2、201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公民道德素养达“基本合格”以上。
六、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12年6月中旬前,招生学校根据本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布拟招收特长生范围、条件和人数。
(二)录取步骤和办法
1、报名:
6月中旬前,具备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自主选择招生学校,并凭获奖证书原件到招生学校报名。
2、预录:
6月下旬,招生学校对特长生进行专业考核和面试,确定预录名单。
3、审核:
6月底前,招生学校将特长生预录名单和预录学生的获奖证书原件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初审。预录名单不得突破各类计划数。
4、录取:
特长生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全市普高计划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待中考成绩公布后,市教育局基教科根据特长生成绩决定录取。
5、复议:
学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直接向招生学校或市教育局提出申诉。招生学校应认真对待学生的申诉,及时对提出申诉的学生情况进行复议。
七、工作要求
1、建立特长生招生制度是切实推行素质教育,促进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招生学校要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工作。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初中学校要利用班(校)会和家长座谈会等形式将有关政策传达到每一个考生。
2、特长生的报名、考核、面试和录取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
3、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查特长生资格,确保特长生质量。凡在特长生招生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建立特长生招生监控评估制度,结合对学校上报名单的审核情况,对学校所录取的特长生进行跟踪调查。对特长生招生效果不好的学校,将削减其下年度特长生招生计划。
【点此查看:安徽省更多中小学音乐特长生招生考试资讯】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