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2、报送数量。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由各区(市)集中报送市组委会。每个区(市)可上报艺术表演节目20个、绘画作品40幅、书法(篆刻)作品30幅、摄影作品20幅。
滕州市可上报艺术表演节目30个、绘画作品50幅、书法(篆刻)作品40幅、摄影作品30幅。
市直学校最多可上报艺术表演节目5个、绘画作品20幅、书法(篆刻)作品10幅、摄影作品10幅。
3、报送比例。各区(市)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普通组:小学组和中学组各占50%。
4、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中,小学和中学组必须各有两个合唱节目。
5、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小学组和中学组分别刻盘,声乐、器乐、舞蹈和校园剧(课本剧)分盘刻录,一式两份。不同组别和类别的节目不要刻在同一张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区(市)及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区(市)、学校名称。
6、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区(市)、学校名称、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7、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活动时间安排及要求
第一阶段时间为 2012年3月至4月30日前。各区(市)在接到本通知后,应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层层落实,要成立艺术展演活动领导小组,以学校为单位,发动全体学生参与。
第二阶段时间为2012年5月 ,2012年5月30日前务必将评选出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光盘(DVD格式)、艺术作品,开展艺术展演活动的实施方案、活动总结以及艺术展演活动简报等材料的书面版和电子版,报送枣庄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枣庄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单子邮箱:zztwy309@163.com。
第三阶段时间为2012年6月,全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对各(区)市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光盘、艺术作品组织评选,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部分优秀获奖节目、作品将报送山东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参加全省展演评选,同时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报送省厅的部分节目进行指导,以提升作品质量和水平。
七、奖项的设立
(一)本届展演活动设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
2、精神风貌奖:奖励参加本届展演活动表现优秀的学校。
3、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节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4、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5、指导教师奖:获得一、二等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
(二)优秀组织奖和精神风貌奖的评选要求
1、评选条件
优秀组织奖:成立组委会和工作班子,制订、下发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基层活动给予支持、指导和检查,学生参与面广,体现活动的宗旨,活动经费落实,组织集中展演活动,有工作简报和活动总结。
精神风貌奖:树立正确观念,不弄虚作假,加强对参演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体现当代学生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2、评选办法
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和学校精神风貌奖的评选,由枣庄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根据评选条件审定批准。
获得“枣庄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的区(市),将推荐给山东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参评省级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
八、组织工作
成立枣庄市第四届中小学生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各区(市)要成立展演活动组委会,加强领导,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订本地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集中展演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
各中小学校要由校长负责,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