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推荐办法
1.由本人所在学校出具获奖证书、等级证书或考级证书(获奖的项目与招生学校项目要相符)的原件和复印件,
竞赛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填写好《乐昌一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推荐表》内容(具体项目必须填写,否则不予录取),贴好相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由学校统一交教育局体卫艺股验证审核;
2.报考田径、篮球、足球无获奖证书的考生和报考艺术项目的考生,必须填写好《乐昌一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推荐表》,贴好相片,加盖学校公章,连同个人申请书等有关材料交教育局体卫艺股验证审核,并参加由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考核(测试时间拟定于7月3日);
3.各学校必须在6月25日前将有关材料(含汇总表)统一交局体卫艺股,过期不报作弃权论;
4.体育艺术特长生只能报一个项目的招录(报考器乐要注明器乐名称,田径要注明具体项目)。
五、特长生录取办法
1.体育特长生,按以下方法录取:
(1)获乐昌市比赛团体奖前三名(不含田径项目)、个人前二名的(田径项目个人第一名),以及无获奖证书经测试考核认定成绩80分以上的毕业生,其升中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招生学校最低录取线的70%以上(含70%);
(2)获韶关市比赛团体前六名、个人前三名的,其升中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招生学校最低录取线的60%以上(含60%);
(3)获省级比赛团体前八名、个人前八名的,其升中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招生学校最低录取线的50%以上(含50%)。
2.艺术特长生,按以下方法录取:
(1)经专业测试考核认定成绩85分以上,其升中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招生学校最低录取线的70%以上(含70%);
(2)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不同项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有获奖证书的(或有考级证书的),在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
六、特长生测试考核办法
1.由我局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测试考评组进行测试考评;
2.由测试考评组根据学生初中阶段的品行、学习成绩和体艺成绩及结合集中专业测试考评的结果,确定乐昌一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拟录名单,经局审批公示后录取。
七、特长生审批结果公布
特长生拟录名单须在考生毕业学校、录取学校和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者作正式录取。特长生录取后需签定录取协议书(一式三份),并于当年9月30日前由招生学校到教育局体卫艺股办理就读特长生的备案手续。
八、特长生的管理
凡被录取的特长生,无特殊原因不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和比赛的,应取消其特长生资格,一律按择校生处理。乐昌一中要做好跟踪工作,及时将此类特长生报我局体卫艺股备案,以便及时处理注销。
九、加强领导与监督
为加强对乐昌一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成立“2012年乐昌一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明秀;副组长:袁志巾、钱勇;成员:余卫平 黄幸福 黄春霞。特设立以下投诉电话: 5567930(审计监察股)、5560709(体卫艺股)、13927873233(钱勇)、13531484320(袁志巾),欢迎学校师生、家长、群众进行监督。
为公平公正做好乐昌一中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我局将从城区学校随机抽调体育艺术骨干教师组成测评组,按照考核办法对特长生进行测试,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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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