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证件要求:按照学位中心[2012]50号文件要求,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五、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符合我院发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之前到我院研究生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公布分数线和专业考试安排时一并通知考生。
报考者前来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应向我院研究生部提交以下材料:
1.《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全国联考成绩达到我院公布的分数线的考生需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后原件将退还报考者。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3.报考者本人创作的与所报研究方向相关的作品(光盘)。不提交作品的报考者不能参加专业考试;
报考“电影摄影创作研究方向”的考生必须提交作为独立主创(含导演、摄影、美术)创作的电影、电视剧光盘;
4.专科毕业考生须提交艺术创作获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跨专业报考者须提交已公开发表、出版、播映艺术作品的证明材料;
6.复试费260元。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将一律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研究方向及招生名额
招生院系 |
研究方向 |
招生名额 |
文学系 |
电影剧本创作方向* |
各研究方向
共招收75人 |
导演系 |
电影导演创作方向* | |
表演学院 |
电影表演创作方向 | |
摄影系 |
电影摄影创作方向 | |
录音系 |
电影声音创作方向 | |
电影音乐创作方向 | ||
美术系 |
电影美术创作方向 | |
电影特技创作方向 | ||
广告创作方向 | ||
管理系 |
电影制片方向 | |
摄影学院 |
图片摄影创作方向 | |
动画学院 |
动画创作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