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免费教育师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国防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学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录取办法,执行国家及相关省市规定。
第三十条 定向生的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其中,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通过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收的考生,本科毕业后须到西藏基层工作不少于5年。
第三十一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应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其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其它各专业考生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三十二条 艺术类各专业的录取,在以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排序依据时,如果学校组织了校考,以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如果学校没有组织校考,则以参加省统测专业成绩为依据。艺术类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科成绩中凡有一科为零分者,学校不予录取。
(一)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方向,应用技术本科)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报考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的重庆市考生,参加重庆市音乐招生考试的专业成绩须达到学校单独划定的分数线,分数线将在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该专业的重庆市考生,参加重庆市音乐招生考试的该专业成绩须达到学校单独划定的分数线,分数线将在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三)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省统测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的50%和专业成绩相加所得总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分数=校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50%)。
(五)美术学(师范)专业的录取规则是: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分数=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六)对第二至五款所涉及的艺术类专业,在要求艺术类招生计划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文理科招生计划,依据录取规则分别排序录取。在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将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文理科文化成绩二本批次线为基准,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理科生文化折合分=理科生文化总分×(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线)
(七)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学(理论方向)、美术学(师范)、体育教育(师范)、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60分(150分制);其余各艺术类专业的外语成绩要求视生源情况而定。
(八)学校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南方考区(贵阳考点、长沙、广州考点)、北方考区及舞蹈学专业川渝考区的招生计划,根据考区生源质量情况确定,不作分省计划,录取时根据同一考区或或考点内的名次进行排序录取。考区招生计划可根据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三十三条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投档(四川省按专业成绩投档),如没有计算综合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则按该省有关规定投档。录取时按投档成绩排序,兼顾单项成绩和其他特长,择优录取。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