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填写报名表要求:
1)字迹工整规范、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生姓名中多音字、冷僻字、异体字均须注明汉语拼音。
2)指导教师姓名、工作单位倾向教师本人问清后再填,不要凭想象随意填写。
3)代他人填写时务必问清后在填写,以免发生差错,造成比必要损失。
2011年开考项目
钢琴、小提琴、手风琴、电子琴、萨克斯、单簧管、小号、长笛、二胡、琵琶、古筝、成人歌唱、少儿歌唱、古典吉他、小军鼓、爵士鼓、次中音号上低音好、音乐听力、电子钢琴、扬琴、笛子。
(一) 钢琴
1、 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大众文艺出版社)
2、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二) 小提琴:
1、 教材:
《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3、 《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在演奏新教材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后下行。
(三) 手风琴:
1、 教材:
《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四):电子琴
1、教材
《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3、 考试内容及要求
1) 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2) 练习曲 :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普演奏。
3) 乐曲 :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受,用多只和旋方式背普演奏。
4) 视奏 :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