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先民的早期艺术可分为两种“集合体”,即以声音、节奏为主体的音乐、歌诗、舞蹈艺术和以线条、色彩、造型为主体的绘画、雕塑、建筑等艺术。人类早期曾有过音乐、歌诗、舞蹈“三位一体”的时代,三者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而音乐则为其母体。音乐本来就是人类抒情而发的声音。例如舞蹈,即使是最简单的舞蹈,也离不开音乐节奏和动作造型。口耳相传的歌诗,也同样离不开声音、节奏。音乐除了由口腔、咽喉发出种种不同的声音,以表示喜怒哀乐之情之外,人类还逐渐借助于其他物器,诸如夔“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太皞伏牺氏发明陶埙和五十弦的瑟、少皞“立建鼓,制浮磬”之类。在齐鲁考古发现的黑陶吹奏乐器陶号角、陶鼓、陶埙、陶铃等,这些都具有乐器性质。宫商齐奏、八音克谐的音乐体系,从传世的青铜器来看,应完备于周代,至春秋战国,又有所发展。齐鲁音乐在文献典籍记载方面,《论语·述而》:“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又《论语·八佾》:“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虽然“韶”乐和“武”乐这两种乐曲是什么样子,今天已无从得知,但孔子既然听过,又如此赞叹,就足以说明,“韶”乐在当时已经具有了—定的规模、已是相当复杂的音乐活动了。
一、齐鲁早期乐舞艺术之美
齐鲁早期乐舞主要是先齐乐舞,即东夷乐舞。热爱生命、追求美好和谐社会生活的东夷民族是一个酷爱音乐、擅长歌舞的民族。他们爱好可以调节生活情调的美妙音乐,并且在发明、创造乐器和乐曲的制作等方面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东夷之人”虞舜在音乐舞蹈方面具有非凡的艺术才华。《世本》载:“箫,舜所造,其形参差象凤翼,十管,长二尺。”《韩非子·外储说》载:“昔者舜鼓五弦,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吕氏春秋·古乐篇》曰,舜将其父瞽叟的十五弦之瑟,改造为二十三弦之瑟。先齐之夷乐对后世影响之大,莫过于舜时制作的《韶》乐了。《庄子·天下》曰:“舜有《大韶》。”《汉书·礼乐志》载:“舜作《韶》。”《说文》音部:“《韶》舜乐也。”足证《韶》乐为舜时之作。《韶》乐是一部非常优美的舞乐。《史记·夏本纪》曰:“舜德大明,于是夔行乐,祖考至,群后相让,鸟兽翔舞,《箫韶》九成,凤凰来仪,百兽率舞,百官信谐。”足见舜时乐舞表演之盛况。
傩舞是古代“傩祭”仪式中的一种舞蹈;傩祭渊源于原始社会的图腾崇拜,到商代形成了一种固定的用以驱鬼逐疫的祭祀仪式,到周代叫做傩。傩祭的核心人物是“方相氏”,在举行傩祭的时候,身上蒙着熊皮,戴着有四只眼睛的面具,一手执戈,一手扬盾,率领戴面具、披毛顶角的“十二兽”,或尊称为“十二神”及大队“□子”(由少年儿童扮演)到宫室各处跳跃呼号,合唱充满巫术咒语味道的祭歌,以驱逐“疫鬼”。《论语·乡党》》载,孔子每年在家乡举办“乡人傩”时,也恭恭敬敬穿起朝服去参加。这个“傩”,就是每年年三十所举行的逐鬼除疫的仪式。
舜之《韶》乐在夏禹之后,传之夏启。《竹书》有“夏后启舞《九招》”的记载。后又传至商汤立国之时,汤“事成功立,无大后患,因先王之乐,又自作乐,命曰《濩》,又修《九韶》之乐”(1)。
舜乐《大韶》,简称《韶》,是六乐中最著名的一部,孔子在春秋末年还曾见过。传说这个乐舞是由一只脚的怪兽“夔”所创制的,其内容为歌颂舜帝继承、发扬、光大尧的功德,而其表现形式则是“击石拊石”,“凤凰来仪,百兽率舞”,可见它原来也是氏族社会中的原始舞蹈。
周乐《大武》,是武王伐纣胜利后由周公创编的,其内容为表现武王克商的丰功伟业。据春秋时孔子所见,这个乐舞的开始,有一段很长的鼓声作引子,舞者(战士)持兵器屹立待命。接着是六段舞蹈:第一段舞是描写出兵的情形;第二段表现用武力灭了商朝;第三段继续向南进军;第四段表现平定南部边疆;第五段舞队分列,表示周公、召公的分疆治理;第六段舞队重新集合,列队向武王致敬。舞蹈虽然是用象征性手法,并不象舞剧那样描绘人物和矛盾过程,但这无疑是一部表现当时重大事件的叙事性舞蹈作品。
《论语·八佾》详细载录了孔子对文舞的代表作《大韶》和武舞的代表作《大武》的评论。他认为,《韶》舞“尽美也,又尽善也”;而《武》舞“尽美也,未尽善也。”两者虽都是美的,但显然他对武舞的思想内容在“善”与“尽善”的差别上,是持保留态度的。因为武王伐纣,虽属正义之师,但宣扬的毕竟是武力,这在主张仁义、礼治的儒家看来,就不合“尽善”的政治理念。孔子之后,“尽善尽美”就成了儒家学派对乐舞等各种艺术的最高审美理想。这一追求贯穿于儒学始终,后世为此作了大量理论阐述,在乐舞美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影响。
周初立国之时,周公兴六代之乐,将《韶》乐作为宗庙之乐章。“自卿大夫师瞽以下,皆选有道德之人,朝月习业,以教国子,学歌九德”。可见《韶》乐深受夏、商、 周历代 君王所重视,久传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