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培养适应社会、 经济 、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的艺术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 《关于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办[ 2005 ] 34号)和《关于 2012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 2012 ] 28 号)的文件精神,北京舞蹈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 MFA )专业学位研究生 75 名。
我院艺术硕士(舞蹈)专业学位设舞蹈、艺术设计两个领域,涵盖我院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音 乐剧 表演方向以及舞蹈编导、艺术设计等方向。
一、 报考条件
1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 . 2012 年 7 月 31 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舞蹈表演或创作实践经历;或者 2007 年 7 月 31 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 5 年以上舞蹈表演或创作实践经历,并在舞蹈艺术领域 获 得省部级以上表演及创作奖励者也可报考。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院当年招生限额的 10 %。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分全国联考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全国联考合格者方有资格进行专业考试报名。
(一)全国联考报名:
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 “ 学位网 ” ,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网站相关说明),生成并打印《 2012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 7 月 13 日 —16 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 2012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 10 月 17 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2012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艺术硕士入学资格考试时间为 10 月 28 日 8:30-11:30 。
(二)专业考试报名:
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全国联考成绩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方有资格进行专业考试报名。专业考试报名时需考生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待定,届时请考生登录北京舞蹈学院网站( http://www.bda.edu.cn ),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
初试:全国联考报名费为 80 元(依据发改价格 [2004]2839 号文件);
复试:专业考试报名费为 100 元(依据京发改 [2008]1974 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