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以及结合我校历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同时坚持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执行严格的招生政策,规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确保我校201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顺利开展,特制定我校湖北省201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具体方案如下:
湖北录取原则: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总分=(文化分×50%+专业分×50%)×2
2、学前教育专业考生,专业合格后依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广告学专业按湖北省招办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黄冈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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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