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由报送。作者需自行复印通知附件报名表或从中国音协官方网站及海南省文艺网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表格后,连同作品曲谱一式3份(欢迎提供录音小样),寄到海南省文联“唱响海南”全国歌曲创作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该渠道报送作品将单独进行一轮初评,之后与系统内限额选报的作品一起参加复评。该渠道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15日(以寄发日期为准)。
2、系统报送。即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音协,各产业文联音协、新疆建设兵团文联音协、中直各院团、总政宣传部艺术局等,组织系统内或本地创作力量,择优选拔5—10首作品(一式3份;欢迎提供录音小样),报送大赛组委会直接参加复赛。该渠道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以寄发日期为准)。
3、每位作者限两首作品参评(无论词曲),作品可跨区报送,但不可在不同区域重复报送。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包括曲谱、音响资料等)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4、报送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8号海南省文联“唱响海南”歌曲创作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收),邮编:570203,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898-65379498(海南)010-59759639(北京)。
六、评选原则及方式
1、自由报送作品经初评,择优入围复评。
2、系统内选报作品及委约作品直接参加复评。
七、奖励办法
1、金奖三名,奖金10万,词曲按4:6分配。
2、银奖六名,奖金6万,词曲按4:6分配。
3、铜奖九名,奖金3万,词曲按4:6分配。
4、优秀作品奖十二名,颁发纪念证书。
“唱响海南”全国歌曲创作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拥有本活动细则的解释权。
中国音乐家协会 海南省委宣传部
二○一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