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意图,立足实际、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努力开创海南省更加美好的明天,同时充分发挥中国音乐文化的积极作用,打造海南文艺精品,提高海南文化软实力,繁荣音乐创作。中国音协将于2012年9月1日起,向全社会发起征集以“唱响海南”为主题的歌曲作品及评选活动。
“唱响海南”全国歌曲创作征集评选活动细则如下:
一、 活动宗旨
本次评选活动,旨在大力宣传海南,为海南的美丽风光、风土人情、人文历史以及发展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等纵情讴歌,让爱海南、爱南海的情愫更加深入人心,激发催生出一批具有海南本土元素的优秀歌曲作品,让美丽的海南、浩瀚的南海乘着歌声的翅膀,唱响中国,唱响世界。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音乐家协会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活动概要
“唱响海南”全国歌曲创作征集评选活动将围绕主题,采取面向全国广泛征集与定点约稿创作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创作一组特色鲜明的主题歌曲,同时结合全国征集作品进行综合评比,通过初赛和复赛两轮评出30首优秀作品,在30首优秀作品中拟评出18首等次奖作品。活动力求艺术上的高标准,各级等次奖可空缺。对于优秀的获奖作品,将在2013年适当时间,以央视为平台进行展播推出,跟进全方位的精心包装宣传,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广泛推广。
四、参赛细则
参赛对象:参赛对象为全国的词、曲作者,专业和业余作者均可参加。
创作时限:参赛作品须为2012年1月1日以来创作,未发表的以及为本次活动定向创作的海南题材的歌曲作品。
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包括反映海南优美的自然风光、丰富的民俗文化、悠久的人文历史、改革开放和国际旅游岛建设成果等讴歌海南的相关题材的歌曲作品。
2、作品风格与体裁不限,要求思想健康、旋律优美、风格新颖、易于传唱,贴近生活、贴近人心、贴近时代,励志、感人,主题鲜明的优秀作品。
3、在国家级创作比赛已经获奖的作品,以及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
4、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五、活动发布及报送方式
由海南省委宣传部负责向社会媒体发布相关活动信息。中国音协向国内专业音乐媒体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联音协及各产业文联音协发布作品征集通知。
参加本次创作大赛可通过自由报名、系统内限额选报两个渠道,总的报送时间为该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13年2月28日,两条报送渠道的截止日期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