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950人左右(含推荐免试生280人左右),其中学术型1200人左右,专业学位750人左右,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分专业招生计划参见《招生专业目录》,除《招生专业目录》中计划人数以外的新增计划,我校将全部用于招收调剂考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自考、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党校毕业者除外),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见《专业简介》中各专业报考要求,文科专业毕业生不能跨门类报考工科、理科及含有数学科目的专业,外语专业只接收本专业毕业生报考)。
(2)成人高校、自考、网络教育本科学历人员,须在2012年9月底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报考我校,不能跨专业报考。
(3)已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人员,应参加成人高校、自考或网络教育本科考试并须在2012年9月底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报考我校,不能跨专业报考。
(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的考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即2008年8月底前高职高专毕业参加工作)或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即2010年8月底前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复试时进行体检)。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其他要求:
(1)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三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四学生(包括提前毕业)报考;不接收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2)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无论推免生还是统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在报名信息的“现役军人码”栏中确认国防生身份,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委托培养”。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入学资格1—2年后方可入学。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经查实后,我校将不予录取。
(3)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必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
(4)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和初试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和专业报考要求,否则,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不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不予下载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对不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