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西南大学201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一、201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专业学位简介。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学术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学术性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主要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而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授予学位的标准要反映该专业领域的特点和对高层次人才在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学术能力上的要求。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的职业背景的工作。招收、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为了能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
(二)本专业目录中各学部、院(研究所、中心)、专业所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2013年的预计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13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本单位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各专业均有一定的推免生占用招生指标。
(三)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7.在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不能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
8.国家承认的学历(1991年后)可通过http://www.chsi.com.cn核实查询;国外(境外)学历认证可要求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010-82301008,010-82301006-118;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外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邮编100083;网址:http://www.cscse.edu.cn)颁发的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境外)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境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报名或复试时,对考生提供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