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具体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其他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招生学部、院(所、中心)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80%)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外语听说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10%)
3.综合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10%)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复试成绩以数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给出,不能给形如“优、良、中、差、合格”的等级分。若复试不合格,应立即告知考生不予接收。
(四)报名
拟录取的推免生于10月30日至31日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并填报拟录取的相应招生学部、院(所、中心)和专业,考试方式选择“22-推荐免试”。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11月10至11月14日,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到网报时选择的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信息确认和缴费,未报名的推免生不能录取。我校推免生只能选择我校作为现场确认报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