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学习年限
全脱产学习三年(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以全国艺术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指导性培养年限为准)
十、毕业生分配
定向、委托培养生按入学合同回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其余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一、其他
1.上述规定,如与教育部颁发的招生简章不符,以教育部颁发的招生简章为准。
2.如有其他未详事宜,请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一号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64988181、64966577、64951979转硕士招生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caa.cn
附件2:2013年艺术学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科目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
201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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