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美学与批评研究》科目大纲 (科目代码:968)
一、考核要求
本课程主要考核学生对中外音乐美学基本观点、理论的了解与认知,以及对问题的判断与理解能力,检查学生在具有一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对中外音乐美学思想沿革和发展的判断与感悟能力。考核的目的是,引领学生实事求是地按照音乐的基本规律和自身特征,对当下音乐美学思潮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辨明、分析与评价,增强学生学习、创新的兴趣和能力,为日后学习、研究奠定一定基础。
二、考核评价目标
考核评价目标分为三个层次,即一般了解、基本掌握、重点掌握。一般了解,主要指对教材中介绍的一般性知识、方法等有一个大概的了解,知道有一个说法就可以。基本掌握是指对所要求的内容要能够做到运用较为灵活,对涉及到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能够既知其然,又要知其所以然。重点掌握是指对所要求的内容在基本掌握的基础上做到对知识的融会贯通,方法的把握上能够熟练运用,谙熟于胸,并具备一般的作品分析、演唱、演奏和鉴别能力。
三、考核内容
绪论:音乐美学概述
一、音乐美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
二、音乐美学的研究对象
三、音乐美学的研究方法
第一章:音乐的感性材料
第一节:音乐感性材料的基本属性
一、非自然性——创造性(与自然声音比较)
二、非语义性——表情性(与语言比较)
第二节:音乐感性材料的非对应性特征
一、音乐感性材料的模仿性
二、音乐感性材料的象征性和暗示性
第三节:音乐感性材料的现实基础
一、音乐音响现象的现实基础
二、音乐音响运动的现实基础
第二章:音乐的形式
第一节:音乐形式的构成
一、音乐形式的基本要素
二、音乐形式的组织手段
三、形式要素与组织手段之间的中介环节——形式美的法则
第二节:音乐形成的存在方式
一、时间的表象
二、虚幻的空间
三、想象中的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