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系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选拔和推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条件
1、艺术学系纳入国家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必修课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无重修现象;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生要求全国英语六级考试422分以上;雅思成绩6.5分以上;TOFEL成绩90分以上。表演专业学生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2分以上;雅思成绩5.5分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以上。
7、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全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艺术学系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8、按课程成绩占86%,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占4%,科研活动能力占10%制定综合评价体制,全面测试学生。
9、艺术学系表演专业内推学生只能申请攻读艺术学专业研究生。
二、推荐指标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指标以当年下达的指标数为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艺术学系2013年免试硕士研究生分配名额是9人(表演专业5人,戏剧影视文学专业4人)。
三、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向艺术学系本科教学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艺术学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申请者本人对照《艺术学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分办法》进行自测,并交成绩单、科研和获奖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到艺术学系本科教学办公室。
3、由本科教学和学工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者相关申请内容进行评议和核查。具体办法见《艺术学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分办法》。
4、由系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计算并审核申请人综合得分。
5、根据综合得分张榜公示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综合排名,由高到低拟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听取反馈意见。
6、由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结果进行审定,并报系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7、被推荐人填写《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专用)》。
8、由系有关负责人签字后报学校教务部。
四、对获得免试资格人员的要求
1、获得免试资格者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全部学业,否则将取消推荐资格。
2、获得免试资格者在入学前不予办理出国或就业的各项手续,不得再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3、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根据接受学校的要求办理后续手续。
4、有违反上述要求者,除取消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以外,将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其他
1、本规定未尽事宜,由系党政联系会议讨论决定。
2、本办法由艺术学系负责解释。
附件2:武汉大学艺术学系2013年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小组
武汉大学艺术学系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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