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领取准考证:
为避免邮寄准考证造成丢失、延误等问题,我们将不给考生寄送准考证。请考生于2013年1月4日9:00-11:00到我院C号楼207室领取准考证,在此日期之前不得领取。
5.特别说明:
(1)考生应认真填写申请表与信息表上的每一项内容。凡报考材料不齐、申请表与信息表填写不清楚,均作为报名无效处理。
(2)函报的考生,请将报考材料一并用快递方式寄至我院研究生部,并在领取准考证时将各证件的原件带来验证。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安排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港澳台人士的考试和内地研究生入学考试同时进行。
1.初试日期: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月5日下午:外国语(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1月6日上午: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
1月6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
3.初试考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
具体的考场安排和相关注意事项将在2012年12月底在我院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请注意查看。考生也可在初试前一天到我院查看校园内张贴的考场安排并熟悉考场。
4.初试后,我院将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通知考生初试成绩。请考生在2013年3月中旬以后注意教育部发布的有关信息,并通过我院研究生部网页查询信息。
5.复试:
(1)复试的大致时间为2013年4月中下旬。考生可于4月中旬左右上网查看研究生部公布的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
(2)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请妥善保管。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如果由于考生未能及时上网查看信息或查看时粗心大意而误读信息,造成考生没有按时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体格检查
凡被通知来院参加复试的考生,除了参加专业课考试,还要在我院指定的医院和规定的时间参加身体检查。具体安排将在复试前另行通知。
六、学费标准
根据我院规定,研究生按学年交学费,每学年开学时须一次付清。港澳台人士学费标准,执行和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每人每学年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伙食费、医药费、教材费及教学计划以外的实习、作业费、观摩费自理。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考材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体检结果等综合评审后,拟定录取名单报学院审批。2013年6月中旬自取或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