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唱部分
视唱评分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
具体评分标准
1、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者按满分的95%左右给分。
2、音准、节奏正确、视唱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85%左右给分。
3、音准、节奏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75%左右给分。
4、音准、节奏基本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65%左右给分。
5、音准、节奏不正确的,不能及格,根据实际情况按满分的5%-59%给分。
6、不识谱、不能视唱的不给分。
1.1.2乐理
一、考试目的
乐理是考生的必考项。
通过测试,考察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其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鉴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华南师范大学音乐专业学习所必备的音乐理论基础。
二、考试内容
(一)音律与记谱法(约占30%)
1、音与音高:音列、音级及其分组等。
2、音律: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纯律、半音、全音、等音等。
3、音符与谱表:各种音符与休止符(含简谱)、谱表、谱号等。
4、节奏节拍:各种节奏、节拍及其音值组合法。
5、音乐术语和标记:常用的省略记号、演奏法记号、速度及力度标记、装饰音和术语等。
6、译谱:五线谱与简谱的互译。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