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作曲
一、考试目的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是作曲专业考生的必考项。
通过测试,考察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创作技能与创造性才华,鉴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华南师范大学作曲专业学习所必备的技术与才赋基础。
二、初试内容
提交三首作品(带钢琴伴奏谱的声乐曲二首、钢琴曲一首)。
考试成绩只记“通过”或“不通过”,基本具备专业考试条件的考生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初试通过的考生进入复试考试。
三、复试内容
(一)音乐基础(占15%)(参见1.1音乐基础)
1、《视唱练耳》面试。
2、《乐理》笔试
(二)《和声》笔试(占20%)(考试范围:离调;近关系转调)
1、四部和声写作:高音题;低音题。
2、和声分析:钢琴小品。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