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音乐类专业
A音乐学(师范)和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
①专业技能(演奏或演唱):声乐或器乐(含键盘),只需任选一项,考生自选演唱(奏)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为100分。
②视唱、练耳:抽取线谱或简谱考题一条,听辨节奏,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50分。
③基础乐理知识问答: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50分。
专业总成绩总分200分。
B音乐表演(电脑音乐制作与录音、钢琴调律与乐器修造方向)专业考试科目:
①专业技能(演奏或演唱):声乐或器乐(含键盘),任选一项,考生自选演唱(奏)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为100分。
②视唱:抽取线谱或简谱考题一条,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40分。
③练耳:听辨节奏,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40分。
④基础乐理知识问答: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30分。
专业总成绩总分200分。
(六)、摄影
(1)摄影作品赏析(满分100分)
(2)摄影基础知识问答(满分50分)
(3)平面广告设计(图片与文字编排,规定图片与文字,8开画纸,平面广告设计需自备画笔、颜料、剪刀、尺子、胶水(胶棒)等绘画工具)(满分150分)
摄影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七)、美术学(书法篆刻)
1) 行书临帖(提供字帖) ,满分100分;
2) 隶书临帖(提供字帖),满分100分;
3)楷书命题创作,满分100分;
考试用纸由学校提供,四尺宣纸长对开(条幅),竖式,不落款。考生自备笔墨、毛毡。
美术学(书法篆刻)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四、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后,音乐类专业、舞蹈编导、舞蹈编导(体育舞蹈)等录取时,以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书法等专业录取时,以专业分与文化分直接相加成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2013年4月初,参加校考的考生请登录学院招生网,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或考生号查询自己的成绩,网址:http://zs.nnutc.edu.cn/art.asp 打印专业合格证。考生的专业合格证不邮寄。
六、其他
1)、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2)、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为准。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23)86152006、13338870887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nnutc.edu.cn
学院招生网博:http://e.weibo.com/njnutc
附: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12年在安徽、山东省录取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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