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校准考证和《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所报专业的考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 |
考试内容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广播电视编导 |
(1)文学影视艺术基础知识(笔试)
(2)影视评论(笔试) |
2月20日 9:00—11:00 13:00—15:00 |
理工教学楼 多媒体教学楼 |
舞蹈学 |
(1)基本功
(2)舞蹈作品表演(时间不超过4分钟)
(3)舞蹈即兴表演 |
2月21日至23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 |
音乐楼舞蹈房 |
舞蹈表演 | |||
音乐学 |
(1)视唱(五线谱或简谱)
(2)主项
(3)副项 |
2月21日至23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 |
音乐楼音乐厅 |
舞蹈学(健美操方向) |
(1)专项素质
(2)成套动作 |
2月27日至28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 |
音乐楼舞蹈房 |
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 |
(1)专项素质
(2)成套动作 |
2月27日至28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 |
体育学院体操馆 |
相关测试说明:
1、考试时间以准考证确认考试时间为准,特殊情况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考试所需文具和服装、伴奏带(碟)、乐器自备,考试时应事先做好一切准备,不得拖延考试时间。体育舞蹈和健美操专业伴奏音乐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必自备。
3、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在声乐、键盘(钢琴或手风琴)、器乐(中、西乐器)三项中自选其中两项为主、副项;主项非声乐的考生副项必须是声乐。
4、音乐学专业技能测试由学校提供钢琴伴奏,伴奏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
四、 专业合格证发放、录取
专业测试结果将于2013年3月底前在枣庄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我校根据艺术类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专业考试成绩,以1:4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
艺术类专业新生录取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五、其它
1. 枣庄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均为非法的。
3. 枣庄学院艺术类各专业除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学校不收取任何其他录取费用。
4. 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资格复查,若发现有舞弊、顶替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六、通讯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枣庄学院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 邮编:277160
招办电话:0632-3786721,3786037 13306322836 13326320606
E-mail: zsb@uzz.edu.cn
网址:http://zsb.uz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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