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音乐术科单独考试(以下简称音乐术科单考)是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学院根据考生的术科和文化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本考试应具有必要的区分度,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掌握了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是否具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是否具备良好的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并有一定的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现能力;选拔出具有音乐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音乐教育等工作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合格新生。
二、考试项目
音乐术科单考总分满分300分。 考试项目包括:
1、主考项(占85﹪):声乐、钢琴、舞蹈、器乐。考生可任选其中一项作为主考项。
2、必考项(占15﹪):视唱练耳。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此项考试。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主考项、必考项均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考生音乐术科考试的总分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总分=(主考项得分×85﹪+视唱练耳得分×15﹪)×3
四、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音乐术科单考具体要求见各项考试内容、形式和平分标准
(一)声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声乐是考生的主考项之一,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 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
演唱歌曲1至2首, 内容包括: 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不包括通俗歌曲),曲目自选(必自带钢琴伴奏谱)。
3、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和现场演唱。
4、评分标准
声乐考试满分100分,由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形象四个部分构成。
(1)嗓音条件(40分)
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呼吸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30分)
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通畅,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20分)
能用较准确的普通话或外国语言演唱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4)形象(10分)
要求五官端正,端庄大方。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