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项测试
我校将成立测试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专家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研究、决定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以及测试工作,测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测试内容:
⑴民乐和声乐类:考生需报两首曲目。器乐和声乐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表演乐曲的全部或片段,或者要求考生加演另一首曲目。表演限时5分钟。
基本功测试:声乐类考视唱,民乐类考视奏。
⑵舞蹈类:考生需准备两个不同风格的节目,现场自选一个表演。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加演另一个节目的全部或者片段,表演限时5分钟。
⑶戏曲类:考生需准备两段不同风格的选段,现场自选一个表演。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加演另一个节目的全部或者片段,表演限时5分钟。
2、报到时间:考生于2月23日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至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601号楼(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报到。
3、测试:考生于2月24日8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至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601号楼(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参加测试。
4、测试说明:测试不分初复试。乐器、伴奏、服装、道具一律自备。
5、测试结论:测试结束后,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项目、报考人数及测试成绩等情况确定入选考生,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和公示。
六、录取政策
凡需享受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的考生、须在高考填报志愿前先与我校签订协议,正式录取后必须参加我校东吴艺术团的各项活动、修满东吴学生艺术团的相关艺术实践课程学分等。
我校对取得艺术特长生优录对象给予相应的优录政策,取得优录政策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平行志愿 A院校志愿报考我校。
(1)测试等级为优秀的学生,高考成绩如达江苏省相应本科控制线即予以录取。在专业安排时可加10分安排专业。
(2)测试等级为合格的学生,高考成绩如达江苏省相应本科控制线,可在我校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在专业安排时可加10分安排专业。
注: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七、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2、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zsb.suda.edu.cn
电话:(0512)67507949、67507942(传真)
地址: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
邮编:215021
艺术教育中心:(0512)67163115、67163221
九、其它
1、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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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