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时间:
兰州考点:1月 23 日—1月24日
南京考点:1月 27 日—1月28 日
4、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网上提交以下材料(费用):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电子版);
(2)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凡实行艺术专业统考省(市)的考生,必须上传本省(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报考证(电子版);
(4)报名费和专业一、二、三试费,共计260元。
5、考生考试时应携带、提交以下材料:
(1)所有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2)报考作曲系的考生须交本人多声部声乐和器乐作品2—3件;
(3)报考音乐科技、音乐教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有关音乐的文章1篇(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注:考生所交作品、文章等材料和报名考试费,不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退。
五、录取办法
(一)、参照北京市当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绩情况确定我院录取分数线。
(二)、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其中作曲系正常系列考生中,文化课达到一本线的首先录取,一本线以下的考生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90分,按文化课总分加专业二三试分数的合计成绩排队录取。
六、其他
(一)、我院不提供钢琴伴奏,由考生自带。
(二)、考试要求及内容请参照《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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