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代码:
01-手风琴 02-钢 琴 03-电子琴 04-小提琴 05-声 乐
06-二 胡 07-琵 琶 08-扬 琴 09-古 筝 10-大提琴
11-单簧管 12-长 笛 13-小 号 14-小 鼓 15-吉 他
16-笛 子 17-萨克斯 18-圆 号 19-低音提琴 20-长 号
21-双簧管 22-中提琴 23-大 管 26-中 阮 27-笙
例:“钢琴”考生准考证号码为B140070 查询时先拨通1605710 听完提示音后,按电话机相应数字键输入:02(“钢琴”专业代码)140070(准考证号码)即可
注:160信息台为有偿服务,手机及部分长途无效。
四、几点注意事项
(一)、有关考试的若干规定:
参加各专业的考生均须背谱演奏(含2010年出版的小提琴新编考级教程,年满25周岁以上者例外)。
各专业4-9级、原则上不可跳级,如属第一次参加考级或有能力要求跳级的考生,需加试前一级的重点曲目(加试部分允许看谱演奏),并加付前一级考级费。 跳级加试具体要求如下: 钢琴:自选前一级大型乐曲一首; 手风琴:自选前一级音阶、练习曲、复调曲各一首; 电子琴4-7级:自选前一级练习曲、乐曲各一首、8-9级自选前一级两首乐曲及视奏(跳八级)、配伴奏(跳九级); 民乐类:自选前一级带*记号的乐曲一首; 管弦类:自选前一级协奏曲或与协奏曲同等程度的大型乐曲一首;演奏级需有本专业九级证书方可报考,考试按教程规定进行,分两次进行考试的专业:第一次考试成绩需获“尚可”以上者方可持评审表报名参加第二次考试,报名、考试时需携带第一次考试评审表。
* 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新编钢琴、小提琴、大管、萨克斯考级教程已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发行,该教程自即日起可与我院目前钢琴、小提琴、大管、萨克斯考级所使用教程同时使用但不可混用。
* 所有考生一律使用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编定的曲目考级。
* 考场内不允许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