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2013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省和我院“十二五”规划内容,结合我院专业优势和地域特点,有利于推动我院艺术理论、艺术表演、艺术创作研究,有利于我院的学科建设与发展,有利于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选题应着重解决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鼓励学科交叉,提倡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发挥群体优势,开阔视野,实现创新性、前沿性、学术性、专题性的艺术研究。
二、申报条件
我院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均可申报。鼓励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参与项目申报。
三、项目类别及结题形式
(一)项目类别
2013年度院级科研项目分为理论研究类项目、创作实践类项目和表演实践类项目三大类。
(二)结题形式
1.理论研究类项目
(1)专著、编著和译著类
应以书稿形式结题。专著含学术论文集;编著含文字性教材,以文字论述为主;译著指艺术学专业领域的文献翻译文稿。
(2)论文类
应以发表在省级(或以上)专业学术期刊上的文稿形式结题。
2.创作实践类项目
以原创性音乐作品和新创编舞蹈作品形式结题。本年度鼓励大中型音乐、舞蹈作品创作项目申报,作品净时间应在15分钟以上。原创性音乐作品应以总谱、音响资料形式结题,新创编舞蹈应以影像资料、作品展示形式结题。
3.表演实践类项目
以专题音乐会、舞蹈晚会形式结题,并附研究报告。此类项目应具有创新性、专题性和学术性。本年度鼓励对20世纪以来后现代主义风格作品的表演与实践,鼓励独唱(奏)形式的音乐会申报。表演实践类项目如有多名成员参与,参与者应为青年教师及研究生。项目主持人的表演比例不应少于20%,所附研究报告应对音乐会、晚会内容的学术设想、学术内容及欲解决的问题加以详尽阐述。音乐会净时间应在一小时以上。
四、资助标准
获批准立项的院级课题均由学院给予经费资助。
(一)理论研究类项目
1.专著、编著和译著每部10000元。结题后经专家评审研究成果为优秀的,学院给予全额资助出版;经评审研究成果为合格的,学院给予部分资助出版。
2.论文每篇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