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整班学生戏剧表演形式不限,学生人数不少于25人(以完整班学生数为准),时间不超过10分钟,内容积极健康。
(二)美术作品项目要求(见附件)。
三、组织安排
(一)基层活动阶段(4月—6月)
1.组织教师、学生创(作)编本区、校参加全市艺术节展演的文艺节目及艺术作品。
2.以学校为单位结合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要达到校校有方案、班班有内容、人人都参与、大家受教育的目的。
3.组织本区、校艺术节美术作品评选活动(见附件)。
4.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于5月17日前将艺术节实施方案报济南市教育局艺教委办公室(济南市中学生歌舞团)。邮箱:6911046@163.com,电话:86911046。
(二)全市文艺展演阶段(9月—10月)
1.县(市)区专场演出报送节目要求:数量不超过18个;原则上声乐、器乐、舞蹈各占30%;戏剧占10%;中学生参与比例不少于30%。
2.直属学校报送节目要求:省级艺术教育示范校报2—3个;市级艺术教育示范校报1—2个;其他学校报1个。
3.9月至10月,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县(市)区及直属学校专场文艺演出进行巡回指导、评选。确定优秀节目参加艺术节闭幕式汇报演出。
(三)总结表彰阶段(10月—11月)
1.10月中旬,各单位将艺术节总结材料报济南市教育局艺教委办公室(济南市中学生歌舞团)。邮箱:6911046@163.com,电话:86911046。
2.11月,市教育局对全市艺术节工作进行总结表彰,举行艺术节闭幕式暨优秀节目汇报演出。
四、艺术节设奖
(一)优秀组织奖:在艺术节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具体条件包括:
1.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筹划,按时上报具体实施方案、训练、排练计划。
2.学生能全员参与,班级活动积极主动,并通过参与有关活动提高艺术素质和审美修养,形成良好的校园艺术教育氛围。
3.各单位按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各项艺术活动,且保存有完整的活动过程性资料,积极上报本单位开展艺术节活动的简报及影像资料、工作总结,并在艺术节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演出奖:在县(市)区和直属学校专场演出中评选一等奖(25%);二等奖(35%);三等奖(40%)。
(三)美术作品奖:在全市美术作品评选中评选出一等奖(25%);二等奖(35%);三等奖(40%)。
(四)先进个人奖:在艺术节组织及展演中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