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一号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
时间:2014年4月14日至1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实践类考生业务课(创作或设计)考试时间为:
2014年4月15日 上午9:00-下午15:00
三、复试
复试时间、方案由我院自行确定,具体内容与初试成绩合格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实时公布。
四、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函寄考生本人。
五、入学
1、新生于2014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习年限
自费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自费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七、学费及奖学金
(一)学费
被我院录取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学费18000元人民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
(二)奖学金
被我院录取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 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 号)规定,申请有关奖学金。
八、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招生信息若有变动以我院网站上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