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研究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直属的集艺术科研、艺术教育与艺术创作于一体的国家级综合性艺术科研机构,拥有众多卓有成就的专家学者担任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艺术研究院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拥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含美术设计)四个艺术学一级学科。中国艺术研究院也是人事部批准的建立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同时还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中国艺术研究院欢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志于从事艺术理论研究和艺术创作活动的广大学子报考。
一、 报名
(一)报名资格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
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
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1、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2、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缴纳学费。
(三)报名时间
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17日
(四)报考地点
我院属艺术类专业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到中国艺术研究院招生办公室报名(或函报)并参加考试。
报考材料请寄以下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一号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处收 邮编:100029
请在信封封面注明“港澳台报名材料”
电话(传真):010-64988181转港澳台招生
010-64985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