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摄影(国际演艺学院:影视摄影、平面摄影)专业:①现场静物拍摄120分[考生自带数码相机和储存卡现场拍摄(储存卡小容量即可);考试结束后,经考生签字确认的储存卡(附SD或CF储存卡)由现场评委统一收回密封,不予退回;考场备有型号为“佳能 5D Mark Ⅱ”的相机(仅供现场考生相机出现故障时使用)];②摄影基础知识80分[笔试;参考书目:郑国恩著的《电影摄影造型基础》,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③图片分析100分(笔试)。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七、文化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八、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九、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我院划定的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A.艺术史论、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传媒、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文化产业管理、公共艺术管理)各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B.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各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C.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公共事业管理(文化创意产业)、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治疗)、音乐表演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和播音与主持各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舞蹈类的国际标准舞表演与教育专业按男、女生比例分别从专业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单科要求: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艺术史论各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温馨提示:如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2014年艺术类招生文件对广播电视编导、工业设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录取办法有新规定,我院将严格按新规定执行。
十、注意事项
(一)校本部考点招生专业考试有关安排:
2014年2月27日进行专业考试现场报名。2月28日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2月28日至3月2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考生所报专业的笔试、面试科目考试时间、地点等情况以专业考试《准考证》上打印的内容为准)。凡不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参加专业面试和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音乐类专业省外考点有关说明:
考生在同一考点报考音乐类多个专业,各专业考试科目中均含有“视唱练耳及乐理(二)”[视唱(面试),练耳及乐理(笔试)]科目,考生只需考一次。
视唱练耳及乐理(二)”科目的“练耳及乐理”实行客观题笔试,考生采用机读卡答题(考生自备2B铅笔及橡皮擦,请在正规文具商店购买)。考生必须按统一指令进行考试,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三)笔试科目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
(四)凡报考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合唱、音乐剧、歌剧表演、音乐教育、音乐舞蹈等专业的考生声乐演唱科目需自备伴奏用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人员;考生是否需检查发声器官,由主考教师在专业考试期间视考生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