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在专业报名时如需填写《四川音乐学院2014年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一致,并将本人《身份证》和《报考证》复印件剪贴在《登记表》规定处。否则,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3、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重庆考生,“音乐类”专业必须到我院校本部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美术类”专业必须在重庆我院所设的校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表演、播音与主持、舞蹈、广播电视编导”四类专业只须参加重庆市该类专业的统考,我院认定重庆市该类专业统考成绩。
4、河北考点不接受非河北户籍考生报名考试,请临近省份的考生选择其它考点报考。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河北籍考生须按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参加河北省相对应的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5、凡报考我院表演、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美术类的江苏籍考生必须在江苏考点报名考试,不得在我院所设的其它考点报名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考生自负其责。
6、凡报考我院美术类各专业的广东籍考生必须在广东考点报名考试,不得在我院所设的其它考点报名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考生自负其责。
7、省外考生报考同一专业方向不得在不同考点参考,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8、各类专业考试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9、我院所设的各考点专业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报考注意事项等情况详见以下各表:
A、音乐类专业考点(校本部)
报考
地点 |
专业报名及考试时间 |
教学单位、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
四川音乐学院(校本部)
(成都市新生路6号) |
专业报名时间:
2月27日
专业考试时间:
2月28日开考
(以考点安排为准) |
校本部各院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录音艺术(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治疗);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钢琴、钢琴调律、古典手风琴、现代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管乐修造、打击乐、提琴制作、二胡、笙、唢呐、竹笛、琵琶、扬琴、古筝、柳琴、中阮、古琴、民族低音、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钢琴伴奏、音乐舞蹈、管乐教育】;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史论
流行音乐学院:音乐表演【声乐(通俗唱法)、流行歌舞、流行音乐表演与教育、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电贝司、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流行手风琴]】;录音艺术(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音乐学(音乐传媒)
艺术管理系: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制作、文化创意产业、文化产业管理、公共艺术管理)
戏剧系:音乐表演(音乐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