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贵州专业文艺奖音乐奖表演类评奖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确保评奖工作科学、规范、合理、公平、公正地进行,按照贵州专业文艺奖评奖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此评奖细则。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严格程序,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不搞平衡照顾,宁缺毋滥,把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音乐表演精品评选出来,充分发挥优秀作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推动贵州多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促进贵州“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机构
1、主办: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承办:贵州省音乐家协会
3、协办:中共南明区委宣传部
贵州广播电视台音乐广播
三、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金2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1.4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0.8万元。
四、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必须是目前在我省从事声乐艺术的学生、教师、职业和非职业歌手。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至40周岁(含40周岁)(197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内均可报名参加。
五、参赛要求
比赛分复赛、决赛两轮次进行,两轮曲目不得重复,具体要求如下:
1、复赛:选手自选一首作品演唱,作品风格不限,作品时长不超过6分钟。按得分由高至低取前12位选手,参加决赛。若第12名(位)出现2位以上选手并列情况,由评委投票,得票高的选手进入决赛;
2、决赛:选手自选曲目两首,其中一首必须是中文歌曲。演唱贵州原创作品加0.05分,但需提前报评审组审核。
3、伴奏原则上均采用光碟伴奏(CD、MD均可),伴奏光碟由选手自备。
六、申报及评审
1、贵阳市外各市、州(含所在地院校)参赛选手必须由市、州音协统一推荐参赛,原则上除各市、州音协(贵阳市除外)推荐选手名额为5名;贵阳市辖区的艺术院校、文艺团体以及其他单位、部门或无推荐单位的自由选手,可直接到组委会报名参赛。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情况通知选手抽签,参赛选手按抽签顺序进行现场演唱,选手因故不能到场比赛的,按弃权处理。
2、选手报名时所填参赛曲目一经上报原则上不予更改,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的,须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更改。
3、申报表在贵州省文联网www.gzswl.com内或贵州省音乐家协会网站www.gzsmusic.com下载),并于11月11日前报贵州省音乐家协会。
4、以选手现场演唱为唯一评分依据,评委现场打分、亮分,按得分高低确定获奖名单。
七、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4日——11日
报名地点:贵州省音乐家协会
报名电话:0851-5823989 5823711
联系人:张泉
八、比赛安排
比赛时间:2013年11月13日
比赛地点:贵阳市南明区文化馆三楼(贵阳市箭道街南明区政府后面)
九、评委会组成
评委会由省内音乐界学术水平较高、坚持原则的专家组成。
十、本细则解释权属贵州省音乐家协会。
贵州省音乐家协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