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要求
(一)由参赛院校统一负责组织本校学生的报名工作。每所院校各组别报名参赛人数不得多于6人。
(二)少年甲、乙组选手报名时由学校出具证明,以所在年级为准。
(三)报名材料:
1. 第二届全国青少年戏曲比赛报名表(见附件1、2);
2. 1寸彩色照片2张;
3. 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1份;
4. 参赛各校选派领队一名,并交1寸彩色照片2张。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报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附属艺术学校 (邮编:110034)
联系电话:024-86506646 86506322
传 真:024-86506760
联 系 人:张淑梅13940545441 张小平13940097517
田美玲15998842202 武靖娜15802448266
网 址:www.ssdyx.com
(六)初赛报名音像制品的要求如下:
1. 选送的音像格式一律为DVD光盘;
2. 每个选手选送的录像要分别录制在不同的光盘上(即1人1盘,并在光盘内附上参赛剧目的唱词);
3. 在光盘封面上详细注明剧目名称、选送单位、选手姓名和选手参赛角色等内容。在音像画面中不得出现任何透露选送单位和选手信息的字幕与标志,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4. 音像制作一律用单机中全景拍摄,禁止任何多机位的后期剪接,否则将视为弃权行为。
五、奖项设置
(一)名次奖:每组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获等次奖学生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由文化部颁发获奖证书。
(二)表演奖:进入决赛未获得等次奖学生授予表演奖。6组共计36名。获奖学生指导教师授予指导教师奖。由比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三)组织奖:在比赛过程中,组织有序,领导得力,选手精神面貌良好的参赛院校授予组织奖。由比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以上所有奖项可空缺。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及比赛情况对奖项进行调整。
六、其他事宜
(一)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规定,违者将取消参赛资格或取消获奖名次。
(二)组委会及主办方拥有本届比赛音像制品的电视播放权、使用权、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及主办方组织安排的晚会和其他公益性演出。
(三)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选手参赛所需费用自理。
(四)本章程由本届比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