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艺术学院(南校区)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方向的考生语文成绩应不低于90分,如因语文成绩而完不成招生计划时,将以5分为一段顺降语文分,并按专业成绩另行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5.报考舞蹈各专业方向、艺术学院(南校区)表演各专业方向的考生,男女生分别录取;其他各专业方向不限。
6.其他照顾及优先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和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7.报考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文理兼招。
(注:校本部、艺术学院<南校区>沈阳市三环以内学生一律走读,原则上不安排住宿;舞蹈学院<桃仙校区>、大连分院<大连校区>所有学生一律住宿)
三、基础理论课考试要求(包含各教学单位、各校区)
注:详细内容请登陆我院网站(http://sycm.com.cn/jobs)查询。
基本乐理
1.校本部作曲系各专业方向、流行音乐作曲专业方向
⑴熟知音的概念,掌握音律的基础知识。
⑵能熟练掌握、运用记谱法和各种常用音乐记号、演奏法及术语。
⑶节奏、拍子概念清楚,较好掌握节拍规律和不同拍子类别特征,并能可以进行复杂的音值组合。
⑷有能力识别、构成各种音程、和弦(包括等和弦)及其转位形式,并理解它们与调式、调性的关系;能在调式调性功能范畴内熟练解决各种不协和音程与和弦。
⑸能识别、构成各种调式音阶及半音阶,了解调式音级及功能,掌握各种调式、调性关系,有能力进行小型曲式结构音乐作品旋律的调式、调性分析。
⑹译谱与移调:能熟练的使用各种改变调号、改变谱号及各种移调乐器进行移调。
2.校本部音乐表演(指挥专业除外)各专业方向和音乐学系、乐器工艺系、音乐教育系各专业方向;艺术学院(南校区)音乐制作系各专业方向
⑴音的概念、音高、时值、分组、音律、等音、半全音类别等内容。
⑵记谱方式、演奏记号、省略记号、反复记号、装饰音与音乐术语。
⑶节奏与节拍。
⑷音程基础知识。
⑸和弦基础知识。
⑹调式与调性基础知识。
听音笔试
1.A1级:校本部作曲(五年制)专业方向
⑴和声音程:单音程及复音程。
⑵和弦(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形式):三和弦原、转位,七和弦原、转位。
⑶和弦连接(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形式):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含D7、SII7、DVII7及其转位和弦。